关于理财保险维权投诉
事实与经过: 2016年初,经中国人寿石龙分公司的代理保险人A(投保人的亲属)推介,称公司有一款收益非常高的保险理财产品,每年可以按照所交保费的获得高额收益,说是“有病保病,无病养老;中国人寿是国企,投保无任何风险,放心购买。且产品现在做活动,不买就买不到了,缴满10年后,到60多岁时还可以将保额及分红转换为养老金,可以一次性取出,也可以分批取出”等等。代理保险人强调,“这比银行存款好多了,银行谁管你生病的事?”基于对他的信任,购买了上述的保险。年缴费3万元 二、 中国人寿石龙分公司至少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 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存在严重的销售误导和未告知的事实 保险合同属格式条款,其中的产品条款更是抽象、晦涩难懂,投保人系53岁的退休人员,本身文化水平底下,认知能力就差,在投保过程中,业务人员根本就没有向投保人做详细的解释说明,投保人当时也从未见到有关产品的书面文件,业务员只是反复的告诉投保人,买这个保险产品比存银行划算,每年可以按照所交保费的高额收益,到期拿到50多万元。 可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按条款投保人获得的是每年的养老金是基本保额的15%,加上到期的祝寿金已交的保费30万,以16年来算,投保人只能拿到34万元左右的金额。二者相差极大!。更加可笑的是试算下来的年化利率只有1%不到,连银行定期,国债投资的收益都不如,何来的高额收益。 双方利益明显不对等,保险谎称高收益卖给投保人,退保又损失本金,纯粹是圈套,对投保人没有半点好处,不能带给投保人任何真实的收益 此外,业务员说这保险有一个万能账户,承诺有最低2.5%或到5%利息,能复利,收益高等特点。容易误导投保人认为所交的保费也就是业务员所说的利息。可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每年领取的养老年金只有基本保额的15%,10年和16年算下来,年化收益率均不到1%,以上事实均未对投保人进行过告知,至今投保人也未完全了解她所拥有的权益,业务员隐瞒了投保产品真实收益,蒙骗投保人说65岁到期能取到50多万本息,属于严重的欺诈行为。业务员也隐瞒了当被保险人身故了才能拿回现金价值这一事情 投保人完全被蒙在鼓里。 综上所述。1、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存在严重的销售误导行为。 2、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未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 3、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夸大夸大宣传其产品。
我会已就问题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反馈,公司核查回复:投诉人保单的投保资料完整,是投保人亲笔签名,回访记录显示投保人对回访询问的问题均作肯定的回答。此外,该保单的销售人员是投保人的儿子,目前暂无证据显示保单的销售环节存在销售误导的情况存在。因此,公司无法满足投诉人的诉求,公司将继续做好投诉人的解释沟通工作。 我会与投诉人联系沟通,表示不接受公司的处理意见,建议双方调解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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