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内荒废住宅完全隐患问题
尊敬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你们好! 申诉:团47,属石龙镇中山东,面街居委,俩老人独居。被紧挨着的一荒废住宅(红星街49号前幢有人住,后幢没有)杂草丛生的事情困扰多年,去年找过街道办,处理无果,现只能问政求助。 去年年初,我母亲在人众的街道上看到有工人除杂草,她去居委会提出请求,希望也能安排人员过来处理一下,但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这个荒废的住宅不是她们管辖范围,给了个房管所工作人员的手机我们,我打过去说明情况,对方说那是私人住宅,不是房管所管辖的。双方意思表示,都不属他们处理,需要找屋主处理。但据我们所知,这户以前居住的老人早就不在了,而这屋的前半部分是有其他人一直住着的。 早些年,我父亲还有体力爬上去除掉杂草,但也因这样,弄得全身过敏。现他已年迈,体力没法支持他做出任何处理事情。 最近天气干燥,容易发生火警,而且石龙镇最近也有大单险情,我真的很害怕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内街救火抢险是一件极度困难的事情!难道真的要用生命才能换来处理吗?一定要用生命去换来注视吗?旧街还能有私人地皮去建房?私人建房了就是私人问题?国家能不管?我不知道找那个部门才能帮到我,我希望情况能得到相关部门重视,能得到及时的处理,感谢!
《阳光热线》栏目组: 关于喂0769 反映【街道内荒废住宅完全隐患问题】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栏目已于2020年11月19日与中山东社区、房管所取得联系,了解涉事房屋情况。经调查,该房屋多年无人居住的情况属实,屋内生出的杂草主要集中在房檐瓦盖附近,属于私有房屋范围内,社区、房管所无权破门而入进行清除工作。目前,中山东社区正在积极联系屋主,争取尽快协调屋主做好杂草清理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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