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花样年君山会所被侵占,侵害业主利益
寮步镇领导: 你们好,我是住寮步君山花园小区,我们小区会所在2017年在没有经过规划公示,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投票(按照《物权法》变更全体业主公共场所必须以上流程,且经过23业主投票通过),就非法的被业委会更改了用途,原来室内游泳池被改掉为培训机构,健身房被改为私人用途,休息区被改为麻将室,大堂改为商店,以及私人公司用途(这些住建部门都有图纸留档);而且经过全体业主多次询问后,才在2020年10月在业主群里业委会给业主公布了出租费用,前两年免费,第三年起1万多出头,租了5年,简直是贱租;针对以上问题,特问四个问题:1. 业委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随意变更会所,这个责任怎么办?2. 已经变更的会所变更回去费用由谁出?3. 业委会长达多年不公布租赁费用,谁来管理业委会?4. 业委会有什么权利这么便宜贱租君山会所?以上,请住建局领导出面管管君山随意践踏业主权利的业委会,还业主一个公平,公正!
东莞市《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栏目转来标题为“寮步花样年君山会所被侵占,侵害业主利益”(“意见与回音”编号:266247)的群众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镇房管所了解,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由签名同意该决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承担有关责任。”因此,若来信人认为君山花园业主委员会的上述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来信人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寮步镇 2020年12月12日
2参与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