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
2019年5月30日两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厅字【2019】34号)。通知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简化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这是对商业地产行业的重大减负。 从政务服务网和服务窗口了解到,广东东莞至今没有执行相关意见内容。 请问是什么原因导致没能执行相关意见?
目前,国家在全国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东莞市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在国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后,也将依法实施。我市现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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