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疑偷漏税
本人是中国移动全球通的月结客户,11月产生的话费是178.3元,但中国移动开具的月结发票金额却只有123.3元。为什么中国移动收取了客户的话费却不能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与中国移动客服沟通未果,只好求助税局,中国移动这种行为是否违反的税法?
老莞城人: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268720)回复如下: 经核查,涉事公司的纳税人名称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移动公司相关负责人提供了您手机今年11月的充值和消费记录,您消费的金额包括了三种结算途径的金额,分别是现金、自由充、优惠赠送。移动公司已经开具发票的金额,是您原来以现金充值后所消费的;自由充是移动公司针对企业客户开通的产品,与企业客户进行结算并开票,您的自由充话费是由深圳市南方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购买话费额度后进行充值的,您应该向南方公司索取发票;优惠赠送的话费,是移动公司赠送给您的,您未付款,所以不需要移动公司开具发票。综上所述,移动公司开具给您的今年11月发票的金额,符合相关税收规定。12月22日经办税务人员致电您,向您说明了上述情况。 如您有疑问,请与我局经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769-22893124。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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