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认定仅靠PPT推演就可以定罪?
2019年12月29日下午15时35分左右(石排消防大队认定书有认定)位于东莞石排田寮工业区东桥一路3号A栋楼顶铁皮仓库发生火灾,大火持续几个小时。火灾事故认定是仓库中部遗留火种引燃可燃物漫延成灾。但是过了半年又来把责任推给环保设备,理由居然是靠推演而来确不是靠证据说话。一宗上千万的损失定案不是靠证据而且靠推演而定,环保设备太冤了。能撤销第一次认定怎么可能连第一次的勘验笔录都可以改的呢?火灾事故发生的勘验笔录和相隔半年做的勘验笔录哪个准?环保设备方申诉时提出的疑点和问题可以不作任何解释就直接认定?能说服谁?我们作为合法的公民经营一间小小的企业守规守法按要求做了环评,经过这次火灾感觉反而做错了?当今是法制社会,是讲理的社会,我们绝对不作无理取闹的事,我们只要真理。下图是这次火灾反反复复认定撤销总汇,好多资料无法上传。希望相关部门重视一下我们老百姓的苦处。谢谢!
经核查火灾事故调查档案,该起火灾的起火原因认定有监控视频、现场照片、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证据证实,当地政府还就认定工作组织邀请应急管理部相关火灾事故调查专家进行了专门核查。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与实事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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