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翠珑湾4期物业阻挠地下室停车乱象
寮步翠珑湾4期开发商为尽快去车位库存,将原本有大把停车位的地库不让业主开车出入,对外宣称地库内无车位停放,已严重影响公民正常生活!且人防区大把的人防车位,无产权,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业主愿意购买,但开发商几乎把地库95%的车位全部贴牌已售,无非是为了逼迫业主买车位,给业主生活人为增加困难!开发商以上违法行为均对请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东莞市《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栏目转来标题为“寮步翠珑湾4期物业阻挠地下室停车乱象”(“意见与回音”编号:269895)的群众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该地下车库车位处理。同时,良平社区与物业沟通,得知翠珑湾地下车库确实经常被停满,停满后存在大量车量乱停放现象。良平社区要求物业做好业主停车规范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寮步镇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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