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沒收學生手機
教师携带金属探测器检查学生是否带手机,且对其进行没收处理,期末再归还。学校老师是无权没收私人财产的。校园内学生因为老师没收手机引起的惨案也有不少,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也就是说,这样一来,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另外,《物权法》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你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例如手机价格下降及手机电池长久不冲电造成损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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