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行为
如图位于东莞市谢岗镇南面村马公坑一块大概90*90农田保护地存在违建行为,目前已建2栋主体,据说还有10栋筹备中。 国办发〔1999〕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有法不依?
您好,经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不属于农田保护地,现场在建的两栋建筑物已取得谢岗镇人民政府核发的农民住房报建证明。如群众认为上述建设存在违法行为的,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公告》(粤府函〔2020〕84号)第一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该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规定,向谢岗镇人民政府反映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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