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事指南-租赁补贴
尊敬的市住建局工作人员: 你好!我是星城社区新型户籍居民,于2020-10-9通过东城星城社区新型社区户籍申请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事指南-租赁补贴(详见附图片),2020-11-13审核通过下来直到2021-1-12至今也暂未接到通知去社区去办理。于是本人于2021-1-12致电东莞+东城住建局+社区,告知如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租赁补贴,需提供出租房东身份证+产权证+房东银行帐户复印各一份交社区申请办理。本着在东莞是新型社区户籍特殊性(方便小孩升学)且暂无固定常住的居所,如以房东的帐号的办理领补贴,假如某一天置换出租方或出租方不承租了的情况下,那住房补贴申请本人根本就是申请了也是享受不到,补贴形式形同虚设。且此类情况在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事指南-租赁补贴也未有提及规定要求,如规定中有房东帐号补贴条款或告知,申请本人当时不会选择租赁补贴而是会选择实物配租方式,现在本人是进退两难。因此,建议租赁补贴以申请人银行帐号进行补贴而不是房东银行帐号方式补贴。
阳光10769(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针对您的咨询,已与您进行电话沟通解答。您若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22630618。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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