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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镇滨江路城区水厂在小区住改仓

东莞热心市民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01-15 19:55: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1572
处理用时:6天4小时36分
第一,该厂自从2020年7月开始,将小区一楼改建为仓库后,多次进行烧焊,切割金属,塑料,造成刺鼻的味道,严重影响住户的日常生活,并造成环境污染。
第二,该水厂仓库改建后使用铁链拦路霸占小区出入道路,公共地方,该水厂工作人员故意堵塞住户出入并态度恶劣,并表示该小区土地属于本水厂土地,可以任意使用任何人无权干涉,小区住户质疑土地使用权问题,多次投诉无果,该厂使用区域红线图是室内,还是室内外包括小区公共空地,如室外空地不属于厂使用,请把路障清除。搞清楚是住户在该水厂里面住,还是该水厂在小区内工作,当初真金白银买的房子不要搞到属于水厂编制一样。
第三,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核查,不要过来拍照就算交差,问题一日没解决一日还有维权投诉。
问政部门: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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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关于热心市民反映的【石龙镇滨江路城区水厂在小区住改仓】问题,答复如下:“石龙镇滨江路城区水厂在小区住改仓”的实际地址为石龙镇滨江中路178号之二(地下),该物业权属人和使用人均为我公司,日常用于存放小口径的管道材料和配件。工作中只有极个别的材料需要物理切割和焊接,并且切割和焊接的频繁度非常低,距离“严重影响住户的日常生活”的严重程度甚远。未来的工作中,会加强通风并做好清理工作尽量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影响。另外,现在仓库的产权证显示用途为工厂。仓库门前的空地为水厂向忠维村承租用地。并非是非法占用公共空地。
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公司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公司24小时供水热线86182800及公众号“东莞市石龙自来水总公司”,竭诚为广大用水户服务。(以上答复由自来水总公司提供)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该水厂出示的使用证室内为厂房用途,室外为承租忠围村土地使用,那么应该公示该使用区域红线图,承租区域证明依据,只靠说没用,需要实际依据证明,并且相关部门应该核实查证,如果单是说就可以,谁都可以!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东莞热心市民01-22
    第一,请问该仓库在住户楼下进行烧焊,切割有没有向公司报备,有没有通过环保部门?有没有考虑影响住户,加强通风?目前通风是直接吹向住户,方方面面只考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还是拿出依据证明,说是租忠围村的,请出示租赁合同,租赁时间年限,租赁使用范围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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