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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龙镇永和新村雨污分流建设损毁业主财产无果

燊nehs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01-18 17:57:3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1773
处理用时:7天6小时57分
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永和新村 真正进行雨污分流建设工作,作为市民,我们是非常配合的,但因为施工团队施工不规范,导致永和新村279号门前的树断了,已经找该小区物业和石龙水务人员 陈成处理 损坏了3个人 无人问津,探讨赔偿 一个部门推一个部门,最后我达电话到石龙水务的最高话事人 陈成 去探讨赔偿问题,结果态度恶劣 不想处理 得过且过,想草草了事,一颗价值10w20年的树 断了 我只提两个要求 要不赔付3w元 树你处理掉 要不帮我买一颗一颗一样高,树龄有20年的 我就可以了,打电话多次协商 要么就是挂电话 要么语气态度恶劣 希望政府能重视,哦 施工团队就可以到处破坏小区业主的财产?然后拍拍屁股走?
问政部门: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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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关于热心群众燊nehs反映【东莞市石龙镇永和新村雨污分流建设损毁业主财产无果】,答复如下:接到投诉后,我中心工作人员已联系施工单位协调赔偿事宜。经过与施工单位的协商后,目前施工单位提出愿意赔偿1万元给投诉人的赔偿方案。(以上答复由石龙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提供)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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