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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骑电动车

一无所有就是我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1-01-22 01:03: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2123
处理用时:26天3小时23分
领导您好,我是外来莞打工最低层的农民工,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早上我骑电动车去上班的路上,走的是非机动车车道在等红绿灯路口的时候被交警抓了,期间我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交警同志用手机给我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就开出来罚单让我去交警大队外理,结果我去处理的时候被告知我C1驾驶证分全部扣完,还要罚款一千多块钱,我都快崩溃了。就骑一个电动车上下班后果那么严重,希望人民警察能体谅一下我们这些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的不容易,人性执法。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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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感谢市民对东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来信已收悉,并转由我支队执法监督科跟进处理,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第四项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我市摩托车是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所以市民被作出了以下处罚:
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200元,扣车;
2、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A驾驶非汽车类),记12分,罚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车。   您如果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行政复议(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268号,电话:22601370);或者在6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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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两句

9参与

7评论

  • 幸福婴儿02-17
    今日的中国,竟然还有如此厚颜无耻的人民警,可悲,早晚会被正义的。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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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oai_02-09
    开的罚单可笑至极,没有姓名,没有身份证号码,没有电话号码。 至于电动车超标与否,也是他们一句话的事,他说你超标就超标 我问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我老百姓不知道超标与否,既然超标为什么人家店里可以买呢? 得到的回复是:那是工商局的事情。 看这皮球踢的多好,我老百姓只知道交警大队和工商局都归共产党管,只知道这是法治社会,这样踢皮球的回答方式,得到政府的认可了吗? 电动车被老百姓骑出来就超标,厂家生产的时候就不超标?商家卖的时候就不超标?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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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中那竹01-27
    东莞交警粗暴执法,在城城市交通拥堵的情况下,在到处都是电动车的情况下,不根据实际情况一刀切,很明显是失诚信为民的。严重违背国家倡导的“放管服”改革推进。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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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无所有就是我01-23
    寮步
    回复 LiKJ(来自:东莞市):请问您是在哪里被抓的?这种确实有点过分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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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KJ01-22
    请问您是在哪里被抓的?这种确实有点过分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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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婴儿01-22
    只能说这是最不人性化的了,这种暴力形象低下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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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dao01-22
    不但你被罚了,现在许多人都被罚了,因为交警按文件办事,可是中间又的确有些一刀切。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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