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换发港澳居民回乡证的办证条件不合理
省公安厅自20年9月起,试行香港人可以在内地续期换证《回乡证》,实在是便民之举。但是实际市级机关执行时,针对未满14岁的儿童首次到期换证,要求提供《回港证》(回港证一定早于回乡证过期),这一条就导致不能办理。 其实看表格,申请人的香港出生证明(出世纸),也是一个可选项。能否请各位领导考虑按实际情况调整条款:5岁儿童的首次换证提供香港出世纸+过期回乡证即可。 如果按现行办法要有效期的回港证,根本不可能做到(香港新生儿是先办5年期回港证,再办5年期回乡证的)。 一个5岁儿童只能由监护人陪同回港办证,自身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之外也大大增加了内地防疫防控的风险,这就完全丧失了省厅这一便民举措的原意,请各位领导体恤考虑!
感谢您的来信,已将来信转交我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在内地换补发《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政策正式实施。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2020年9月18日下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发补发管理工作规范》,对于未满11周岁的港澳居民需要提供“回港证”或签证身份书等有效旅行证件。 1月21日上午,来信人来我局签证中心为其儿子申请办理“回乡证”换发业务,由于没能提供有效旅行证件,不符合换补发“回乡证”申请条件,出入境支队无法受理其儿子的申请,并向来信人作了详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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