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
7,8年前买的商品房。座落桥头镇文明商业城16座5楼,前段时间想出售却被房管部门告知无法交易,理由是:该栋住宅楼开发商开发时土地超出用地红线,按新的政策房产与土地不同权无法交易。请问以前正常交易的房产且正常渠道交易取得房产证为何现在无法交易,该如何处理
经桥头镇规划管理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中第一大点的第(二)小点不允许办理范围规定,下列两类房屋,即使已核发房产证,仍需待上级明确或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 (1)擅自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商品房”。指整宗项目占用集体土地(已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批文)开发的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商品房但部分宗地超出红线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的,以栋为单位,整栋超出的不予办理,栋部分超出的(跨红线)可以办理。 (2)套地办证的“商品房”。指本项目无合法经营性用地手续或土地手续不完善,实际用地权属来源不合法,套用其他地块的土地证为本项目违法办理了初始登记(确权)的商品房。 经核查,桥头镇文明商业城一期16座整栋建筑超出项目宗地红线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镇不动产管理中心于2018年1月16日已将文明商业城的情况上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局于2018年3月22日上会讨论,因整栋建筑物完全落在宗地红线外,且占用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在市政府或上级部门未出台政策前或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暂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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