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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结算逐步推广,可否申请恢复原来社保卡

hyy2016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2-23 17:22: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4411
处理用时:27天5小时37分
我妈妈随迁定居东莞,但是门诊尚未办理异地结算,咨询了居委会社保方面人员和社保人员,对方建议办理东莞医保,每个月扣费约50元。2020年12月1日去东城社保办理时,窗口要求声明注销原来社保卡方可办理,当时考虑享受东莞门诊的报销政策,就进行了办理。现在通过电视和其他媒体知道门诊异地结算这项惠民政策正在试点进行,东莞现在营商环境越来越好,将来应该会逐步推广,老人家心里很懊悔,因为从2003年开始至2020年都在老家购买医保,当时除一次性付了一万多,2003年开始每月都有扣款,如果门诊异地结算能够推广,那么多年的困难职工医保注销就白白浪费了。请问:1 是否可以申请恢复当地的医保账户正常,取消东莞的医保?2.门诊异地结算近几年会在东莞实行吗?3.如果门诊异地结算,报销幅度会不会和东莞购买的医保报销幅度一致呢?希望得到详细回复!万分感谢!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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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1.参保人想回到原参保地参保,建议咨询原参保地是否符合参保条件,如何办理参保手续。《根据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保人申请转移医保关系时,在转出地的的缴费年限、待遇情况会提供给转入地,并保留参保历史。
2.	我市将会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进门诊异地就医结算。
3.	取消在东莞参保,在原参保地参保后,在东莞进行门诊异地结算时的报销比例等相关政策应当咨询参保地所在医保部门。我市参保人在其社区门诊就医点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按规定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参保人按7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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