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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新政

綄羙緈諨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02-25 01:51: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4535
处理用时:5天2小时39分
各位烟草局领导你们好!                                     最近几天听到一个消息,凡是幼儿园或者学校附近50米范围内,哪怕已经有烟草证的在6月都要注销掉,请问有这有规定吗?                                      那假如人家烟草证已经办了几年了,突然50米内新开一个幼儿园,那怎么解决?                               以上2点希望能给我权威的回复,谢谢!
问政部门:烟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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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对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
(三)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
(四)不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
(五)经营场所不再与住所相独立的;
(六)经营场所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其既不符合取得许可时也不符合申请延续时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的。
我市《烟草专卖零售负面清单》中规定中小学校内及中小学校出入口五十米范围内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同时,根据2021年颁布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卷烟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东莞市烟草专卖局

问政人评分

5分
点评:在我提交第2天就有烟草局工作人员电话详细的告诉我各种规则,这效率值得称赞。就是关于这政策有一点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幼儿园或者学校先存在,肯定是办不到烟草证,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人家投了全部身家开个店,突然旁边新开一家幼儿园或者学校,人家可能本钱没赚回的情况下,只能证到期后关门或者搬迁。为什么不能说这附近有烟草证就不允许办幼儿园或者学校?也就是说有点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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