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忙维护消费者权益,要求中意人寿恢复保单效益
本人男朋友因被平安保险销售人员诱导退保中意人寿保险,交了13年的保险,亏损十几万。经向中意人寿投诉要求恢复保单后,中意人寿拒绝。后投诉至东莞银保监,东莞银保监表示该事项属于我们和中意人寿的民事争议,只能自己协商解决,他们也不处理。每个地方都推来推去的,也没有人肯站出来为我们主持公道。马上就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究竟这个保护日有什么意义,就是空口说大话的吗?请求东莞保险协会调解委员会帮助我们进行调解,维权,谢谢!
经公司核查回复:,2007年黄生投保时的投保单、红利演示表、回执等投保单证签名无异常。保单存续期间,投保人正常缴费、且办理了保单贷款等保全业务,所有作业流程均无异常。投保人退保申请为其本人亲自办理,办理过程中公司已尽到提醒及告知义务,而投诉人坚持要求退保。公司根据客户真实意愿为其办理退保业务,且款项已于2020年8月4日支付至投保人账户,公司不存在过失的情形。因保单退保已超过半年,公司无法为其恢复编号为83001308保险合同的效力。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经多次向投诉人进行解释及说明。 我会与投诉人联系沟通,投诉人表示不接受公司处理结果,建议双方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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