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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东莞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

关注社会百态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3-18 00:28: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6989
处理用时:22天2小时42分
很不幸确诊了强直性脊柱炎,一种俗称为“不死的癌症”,具有很强的遗传倾向,生不如死的疼痛会一直追随你,侵害你的身体,折磨你的生存意志,需要一辈子治疗。而得这种病的人大多是男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在市人民医院确诊当天,脑袋一片空白,医生首推就是生物制剂,也就是打针。可是打针医院说不能报销,打一次就要一千多,还是最便宜的那种。一个月得打几针,这一辈子下来对于一个普通人那可是天文数字,家里还要开销,还有小孩,还有爸妈。真的很难过,无奈只能选择吃药。花钱少点,但是效果甚微啊。
   自从确诊后,一直在各种平台了解相关信息,生物制剂不少早已经进入了医保目录。比如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戈利木单抗,达利木单抗等等。但东莞为什么不让报销啊。翻查东莞市医保,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戈利木单抗也是有的。为什么不让报?先不说广州深圳了,与东莞实力相当的佛山在2019年的时候就可以报销,一针也就一两百块,为患者减轻了不少负担,同时也控制住了病情的发展。真的是羡慕嫉妒恨啊。为什么贵为新一线的东莞就不行呢?是不让患者使用医保资金里的钱吗?这不是和国家政策的初衷相违背吗?还有如果选择自费打针,为什么要到医院里面的药店(好像在倍康药房)去买呢?那么巧医院没有,它就有,是医生有份呢还是领导有份啊?
   真心希望东莞医保局的领导们能重视,认真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患者减轻负担。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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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强直性脊柱炎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患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范围内疾病的参保人可凭相关疾病诊治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特定门诊待遇。经批复享受特定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可同时选定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及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在其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与其批复的特定门诊病种诊治相关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享受特定门诊待遇。
        我市根据国家、省医保药品目录的规定,出台了《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目录的药品品种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地市没有权利增减药品。经查询,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戈利木单抗在2021年版药品目录内。参保人遵守定点就医及有关转诊转院、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因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可登录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
         到医院里面的药店买药问题,医保部门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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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关注社会百态03-18
    我是每天都得吃药,一天两次。不仅效果不怎么样,还担心以后药吃多了,身体吃不消。
    回复 lisacao(来自:东莞市):太正常了。我现在也是要买一种药,每个月都要服用,一个月500多,人民医院听说是放倍康药房,康华可以报销,但是如果想报销一次只能开7天药,各种为难老百姓,目的就是医保控额。
    来自: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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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sacao03-18
    太正常了。我现在也是要买一种药,每个月都要服用,一个月500多,人民医院听说是放倍康药房,康华可以报销,但是如果想报销一次只能开7天药,各种为难老百姓,目的就是医保控额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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