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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之前封存的公积金

冷血●体质℡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1-03-29 23:42: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8648
处理用时:16天0小时57分
当初2015年3月封存的时候说辞职走可以全部提取,2015年3月1日之后的,剩下的百分之不可以提取,现在辞职走想提取2015年3月1日之前自己交的那一份都不可以,我不买房,不装修,不翻新,还要等到退休年龄才可以提取。为什么?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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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以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东公积金委﹝2020﹞1号)第五条内容,离职提取不属于可提取范围,已于2020年3月1号取消。建议可以了解下我们的租房提取政策,现在租房提取增加低缴存额全额提取和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按实际租金据实申请两种方式,即月缴存额低于350元的可通过自助渠道每月可以按实际缴存额提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按实际租金提取。若日后离开东莞返乡就业的,也可以申请转移。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这样的政策以后还敢买住房公积金吗?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我要说两句

5参与

3评论

  • 哈搭09-17
    就是啊,租房提取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租房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没有继续缴存,则没有可计算的提取额度,不就意味着剩下的提取不出来了?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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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血●体质℡04-01
    拨打12329热线,两次咨询都是回答不可以提取2015年3月1日之前封存的余额。但你们有文件可以全部提取。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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