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通知水费涨价
小区通知说依东莞物价局发改(2020)第369号公告要求,从4月1日起居民用水从3.664元/吨涨价到3.824元吨,请问符合东莞物价局发改(2020)第369公告的要求吗?为何我在政府网站找不到相关公告?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2014年3月1日起,建立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同向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环保部门对2019年度污水处理情况的统计数据,我市收费水量处理率已由2016年的77.54%提高到90.2%,符合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2021年3月1日起启动联动机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其中居民从0.99元/立方米调整为1.15元/立方米。 二、您居住的小区从4月1日起上涨的0.16元/吨水费应为本轮调整的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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