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组合贷咨询
背景:个人因为2020年9月公积金断缴,12月开始正常缴纳;目前涨幅余额7万左右。 目前已购买一套商品房并办理商贷。 问: 1、我这个情况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可不可以全部取出用于还款? 2、如果要商转组合贷,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您好,1、商贷还款一个月后可以参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2、商转公贷款特别要求:(1)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2)申请人的原商业贷款未还清;(3)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贷款的申请已取得原商业银行的同意;(4)该住房已办妥不动产权属证书;(5)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6)该住房除为原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权利限制;(7)申请人或其配偶是该住房的产权人;(8)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款项须划入借款人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个人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以贷冲贷款项须划入原商贷借款人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个人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9)《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有效,借款人须在有效期内办妥提前还款手续并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10)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应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11)商转公贷款无法结清原商业贷款的,再次抵押应已取得原立约方同意,且公积金贷款宜为第二顺位抵押,不得为第三或以上顺位抵押。(12)认定商转公贷款的房屋总价的方式: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取信息互通获取的房屋交易价、原商贷借款合同显示的房屋总价、贷款申请表填写的拟抵押房屋总价三者中的低值。商转公需参考账户余额,如您有商转公的需求,请合理在办理前公积金账户上预留足够余额,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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