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续租问题
本人一家在松山湖公租房居住了5年多,今年买了期房,开发商明年下半年才交房。松山湖公租房租期一年,到期续租,续租条件之一是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请问我这种情况,还能继续租赁公租房居住吗? 我们一家人在此工作生活学习非常便利,如果要搬走确实不舍,加上刚买期房,生活压大,工作更努力拼搏,频繁搬家有点劳民伤财了。希望政府考虑到群众难处,多为群众考虑。谢谢!
小小的丫丫: 您在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反映的“关于公租房续租问题(编号:280306)”文件已收悉。现具体函复如下: 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松山湖发〔2018〕43号)文件要求,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东莞市内无自有住房。经与您电话沟通,我司工作人员就您提出的问题作了相关回复。根据有关规定,您不符合松山湖公租房续租条件。若您有其它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22892312进行咨询。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我司设置了服务电话22892312。今后,如您对我司物业管理和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致电反映,我司将安排专人跟进处理。 专此函复。 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2参与
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