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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公然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拒绝为员工缴纳公积金问题

中大365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04-13 14:06:0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0511
处理用时:10天0小时41分
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领导,您好!我是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我举报公司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只缴纳了社保),公司公然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本人多次和公司协商要求缴纳,均被以“公司规定公积金必须是经理级别以上员工才能缴纳为由驳回”!因本人目前尚在公司任职,希望管理中心领导介入调查,可通过社保缴纳人数与公积金缴纳人数不匹配可发现问题。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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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如你公司未为你缴存公积金,你需申诉本人个人权益的,请你持能反映你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如劳动合同等)、身份证明及有效工资情况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公积金专窗或(塘厦、虎门、石龙、常平)四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立案调查处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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