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
北岸村和裕元工业区同时收费合理不
《阳光热线》: 收到您栏目组发来关于市民反映黄江镇北岸社区及裕元工业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问题,现将情况处理反馈如下: 我镇经济发展局表示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全市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车位泊位权属人(政府、村社区)与停车设施经营者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综合交通发展、停车供需状况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及最高限价,无须再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村社区道路以外露天停车场、工业(产业)园区配套停车场等停车设施不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具体标准由停车设施经营者自行定价,但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投诉反映的北岸社区停车收费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北岸社区已按程序进行申报备案,收费公示;裕元工业区停车收费不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具体标准由停车设施经营者自行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工业园区等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放开后,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职能部门主要是加强价格行为的监管。如停车场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提供有关票据等资料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反映,以便进行查处。 如有疑问,可致电我镇经济发展局,电话:83361336。 黄江镇信访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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