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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特发性矮小症为何不能报销药费?

Jiang20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4-18 00:11: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1172
处理用时:23天23小时29分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家男孩已满11岁, 但身高仅有130cm, 近期在市三级医院检查诊断为 特发性矮小症, 应是最严重的那一等级, 如果不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 他的终身身高会远低于正常人身高, 将是医学上定义的残疾. 小孩已入东莞户籍1年有余, 社保(基本医疗保险)也已连续交纳有56个月. 但医生告知这医药费需100%自付, 而这药是唯一有效的治疗这疾病的药物,没有任何其它药物可替代. 这等于是即使是东莞户籍,且交纳了足够长时间的医疗保险, 而在治疗特发性矮小征这一病时, 完全不能使用医保报销一部分医药费, 那怕是门诊30%比例的也不能报销? 我家小的儿子也有这一病症, 暂还未入院检查做最终诊断. 但一想到这昂贵的医药费用,我们举步艰难. 一对比连艾滋病都在医保目录范围内, 而小孩的这不由他自己能控制的疾病竟然医保不给报销,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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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我市根据国家、省医保药品目录的规定,出台了《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经查询,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在2021年版药品目录内,属于乙类药物。参保人遵守定点就医及有关转诊转院、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因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可登录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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