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充电桩问题
本人为欧景城业主,有产权车位,购买了纯电新能源汽车,目前涉及在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问题。本人按照物业、南方电网相关指引,准备了相关材料,也到了坝新社区盖了章,但目前却进入了死循环,南方电网、物业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南方电网工作人员说要物业盖章同意,物业说我不能盖章,反过来说南方电网要出具可以安装的证明给他们。物业还给我出具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规范供水、供电业务报装申请材料的通知(试行)》的通知,表示与物业无关,不需盖章。 本人看了文件,里面写到,对于非“黑名单”清单内的申请人,若能提供法定物业证明文件,供水、供电单位应直接受理报装申请。从文件里我更加看到,作为国家公民、普通业主,响应国家号召购置新能源汽车,我有产权车位,安装充电桩理所当然。我是以合法途径购置汽车,如果所安装的充电桩产品、安装公司有违法情况,请告诉我,我找厂家。但我现在感觉到,却有被以安全、责任之由,拒绝装充电桩之嫌疑。 今天早上看到一篇报道,讲的是温州纪委通报两名干部,其中一案例用词非常罕见。说林某之所以扩大解释范围、抬高审批门槛,说穿了,就是在办事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自保,想到的是不出错,也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胆小怕事,因为害怕担责而搞起了“宁严勿松”。换句话说,就是以办事非常负责任的面目出现的,本质还是不负责任。 本人也了解到有关人员也正在处理相关事业,也理解相关难处。说这些,本人不是说供电部门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物业不作为推卸责任行为,而是要督促相关部门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办群众所望,要为民服务办实事。
市民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坝新社区向物管和供电局核实了解,关于欧景城小区业主在自家车位安装汽车充电桩事宜,建议业主可再与供电局进一步沟通处理。最后,感谢市民对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万江坝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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