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村干部为自己利益,刁难人民群众
大岭山镇大塘村委会强制征收农民土地,村民被迫放弃土地使用权,大塘村每年分红才1千元,村民只能自给自足维持生活。村委干部私人以低价征收农民土地,村民没有同意,毕竟土地珍贵,地上还有多年的劳动成果。村干部拿自己的权力威胁村民征地,为求目的,故意克扣村民应有的福利,更是电话威胁,上门威胁,村民上诉无门。村干部想征的地方大塘村下朗的(自留地),作为一个村干部,难道不知道自留地的意义吗?自古以来,自留田,自留地,村民有权保留的。村民上诉,村委干部处处为护自己的利益,更是大胆的误导人民群众那是华为公司征地,其实是自己在自导自演。因为大塘村下朗地的地理位置优越,村干部从2014年开始,就对村民的土地虎视眈眈,试问华为公司是全球领先的ICT,何以会只因个别村民不征地而停止发展。村民不能满足村干部的无理要求,就不发放村民应有的福利,村干部的权力如此大?国家正在扫黑除恶,难道就这么大胆吗?真的新官上任三把火?请有关部门为我们农民做主,调查清楚,要听村干部的声音,也要听人民群众的声音,谢谢!
关于阳光热线282368号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村委干部私人以低价征收农民土地的问题:为盘活我村地 块,推进“华为”及“大族激光”项目早日落地,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村土地征收中土地及青苗等附着物的补偿行为,2019年8月26日,经我村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在参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市镇包干结算标准规定的通知》(东府办〔2017〕111号)的基础上,即日起开展征收补偿方案修订工作,最终《大塘村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于2019年11月29日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该方案对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以及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为发挥土地最大效益,壮大我村集体经济,对于部分涉及我村经济发展的项目如“大族科技城”、华为项目、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用地、城市品质提升工程用地(村管网建设、村停车场建设等)、新奥燃气管道敷设工程用地、“下朗”(土名)工业用地等未完成征收的土地,经我村班子联席会议研究,一致同意统一按照《大塘村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有关规定对上述未完成征收的土地进行征收。征地工作过程中,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征地办全程参与并由镇包队干部、镇征地办全程指导和监督、村组两级监事会全程监督,依法依规进行,不存在村委干部私人以低价征收农民土地的问题。 二、关于故意克扣村民应有福利的问题:为维护本村绝大多数村民利益,推进“大族科技城”、华为项目以及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用地、城市品质提升工程用地(村管网建设、村停车场建设等)、新奥燃气管道敷设工程用地、“下朗”(土名)工业用地等涉及村委会发展的土地征收工作,经我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多次会议讨论研究,2021年1月21日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一致同意对凡不配合我村征收的农户,暂不发放关于征收的土地分成款(村组两级),待同意征收并处理完结后再行发放。 三、关于“下朗”地块(土名)征收的问题:为盘活我村集体土地资源,促进集体经济发展,2005年,我村成立征地工作小组(时任村委会副主任黎肖余担任征地小组组长)对“下朗”(土名)地块(属我村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文号为:东莞市【2005】划拨准字第012019号)进行征收工作,但因个别农户(包括诉求人)不同意征收导致上述建设用地不能按程序合法建设。自“华为”及“大族激光”项目落户我村,为推进集体经济同步发展,促进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我村严格按照《大塘村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开展“下朗”(土名)地块征收工作,征收过程中,不存在我村干部处处维护自身利益,误导村民群众认为上述土地属华为公司征地,更不存在我村干部电话威胁和上门威胁的情况。 特此回复。 大塘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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