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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保公司故意拖延定损,降低定损标准,导致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梁文秀11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6-03 09:12:1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7068
处理用时:14天6小时0分
我车辆粤S390GV发生单方面事故,报案号RDAA2021441900S0169291.车辆前保险杠出现破裂,我要求更换前保险杠,但东莞人保公司已各种怪理由拖延拒绝,也不肯出示所谓定损标准,只是凭4S店拍几个照片就说达不到更换条件。他们一个姓叶工作人员电话告诉我他们有所谓定损标准,我要他们出示相关标准拿不出,也没派人现场查看车辆。现在因保险杠不更换导致我前雷达松动出现安全隐患,我要求东莞人保更换前保险杠并赔偿我误工损失。
问政部门:保险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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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经公司核查回复: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公司已与车辆维修单位及标的车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妥善解决当事人担扰的标的车前保险杠安全隐患问题,被保险人同意公司处理方案,已无异议。
我会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当事人表示接受公司的处理结果,没异议。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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