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领导办事审批懒政,拖误小朋友入学手续
本人今年三四月份左右,接收到过往向东莞福利院申请领养小朋友的回复,经过两个月的资料审核,于五月份正式领养小朋友,并带回家相处照顾一个月后,在6月份向东莞市民政局正式办理领养证件办理事项,结果该单位高层领导,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都未能签字盖章,而小朋友是满3周岁足龄儿童,需在7月份向当地幼儿园报读上学,现在仅因为民政局高层领导迟迟未签字盖章办证,影响小朋友正常入户读书问题(在领养小朋友回家前,民政局已经审核完一切条件,该需要的资料,一件不少提交上报了,不太懂的为什么还需要在办证时,审核一个月???),希望能改善!小朋友的读书权利,不要因大人的权力,而受到阻碍
你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现向你回复如下: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七条“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有关规定,你于6月15日提交的收养登记申请未超过法定审查时限。 目前,我局正依法对你提交的收养登记材料进行审查。有其它疑问,可致电市民政局咨询(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2283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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