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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处方管理规范的通知

pang777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8-14 08:48: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98258
处理用时:16天2小时40分
昨天在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关于长期处方管理规范的通知说,慢性病可以开12周药!想问一下东莞市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下个星期去第九人民医院拿药是否可以拿12周的药了?这通知方便患者少跑医院!值得早日推行。
问政部门: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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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关于做好当前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工作》等文件要求,我局已积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保障慢性病患者医疗服务需求,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提出长期处方申请的患者,需经诊治医生全面评估后,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
对于您在市第九人民医院开具12周用药处方的需求,经市第九人民医院分析研究,鉴于医院目前开展的门诊业务是针对肝病患者,由于病种特殊,病情突变可能性大、速度快,若开具超过4周处方用药量,不利于医生对该类病患的病情充分掌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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