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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受损,如何追诉

lisusu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1-09-30 23:24: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4464
处理用时:10天6小时49分
本人于2021年9月19日13点50分左右驾驶小车不慎撞倒郑某,出于对被撞者的负责,立马自行驾车将其送到医院检查,也立马报了交警与保险,在医院也积极垫付了检查费。后来检查没有大碍,到交警大队定责时,确实没法记清当时的情形,交警亦表示该路段没有交通监控,考虑被撞者是轻微伤,自己也有保险,交警也表示只要人没事就走简易程序,也认可了自己全责。当时家属认为除了保险赔偿外(让其联系保险公司),还需要额外赔偿,本人明确表示拒绝(不符合法律程序)。没想到家属不依不饶,在已经跟保险公司联系后依然对我要求赔偿,还把它公开到网上,并将我的个人信息完全公开(可以清晰看到姓名,职业),并将不实信息在网上公布(没有得到警察及保险公司公认,完全片面之词),对我的工作,生活,精神和名誉带来了极大的打击,严重影响工作与生活,我想请问司法局的领导同志,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力,并追讨相应的赔偿。
问政部门: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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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详细了解您的案件情况才能给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在工作日拨打“0769-22490148”,详细咨询值班律师;或者带上相关证据材料到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一楼)或者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当面咨询。

问政人评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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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

1评论

  • 李1010-03
    要给合理的一点误工费,要合理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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