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受损,如何追诉
本人于2021年9月19日13点50分左右驾驶小车不慎撞倒郑某,出于对被撞者的负责,立马自行驾车将其送到医院检查,也立马报了交警与保险,在医院也积极垫付了检查费。后来检查没有大碍,到交警大队定责时,确实没法记清当时的情形,交警亦表示该路段没有交通监控,考虑被撞者是轻微伤,自己也有保险,交警也表示只要人没事就走简易程序,也认可了自己全责。当时家属认为除了保险赔偿外(让其联系保险公司),还需要额外赔偿,本人明确表示拒绝(不符合法律程序)。没想到家属不依不饶,在已经跟保险公司联系后依然对我要求赔偿,还把它公开到网上,并将我的个人信息完全公开(可以清晰看到姓名,职业),并将不实信息在网上公布(没有得到警察及保险公司公认,完全片面之词),对我的工作,生活,精神和名誉带来了极大的打击,严重影响工作与生活,我想请问司法局的领导同志,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力,并追讨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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