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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服务费

零亩良田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11-27 15:55: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1659
处理用时:21天0小时54分
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您们好!
下图为万江金地艺境水岸物业电费收取通知,为什么物业今年和去年出的收费通知前后会不一样?之前通知是0.701每度电变成现在的0.744每度电,今年怎么会多了一个转供电服务费,这有依据吗?请物业提供发改委的收费文件,电价计算过程,价格核准批文,管家也不给回复。我们一直要求抄表到户。实现全体业主的利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阻力呢?
问政部门: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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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市民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了解, 2021年12月1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收到零亩良田关于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万江金地艺境水岸分公司的举报。根据举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13日对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万江金地艺境水岸分公司依法进行检查,经检查情况如下:1、当事人现场出示的营业执照。2、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有《关于公寓用电情况及用电收费标准的说明》。3、当事人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执法人员提供《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并向我局提供情况说明。4、根据《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第二条第四项,对于转供电情况特殊,转供电区域的共用设施用电及损确实难以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解决的,转供电主体经与分表用户协商,可采用电量分摊的方式解决,不得提高分表用户的电价标准。
鉴于上述检查情况,当事人违法行为证据不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不予立案查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14日14点58分将以上处理结果通过短信回复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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