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龙光江南大境二期丽景花园小区相关问题的反应信
尊敬的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领导: 本着文明理性沟通的初衷,在此将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设计图、配电房引发居住安全隐患、实际楼盘与广告宣传欺诈、侵占业主公共区域等问题进行反馈,希望东莞市住建局及相关监管单位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可以督促并采取措施,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切实保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让在建的楼盘建设施工合规合法化。 一、丽景花园小区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纸擅自更改问题 目前建设中丽景花园小区预计2022年10月交楼。据查,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所附平面与政府部门备案的平面图存在至少两次修改平面图情况。东莞市资源管理局可查的变更规划设计平面图为2020年7月1日版和2021年7月9日版。开发商擅自修改设计平面图未与业主作任何沟通及同意。恳请监管部门核查违规修改图纸设计、不按规划设计平面图建设操作予以更正。 二、小区架空层非法占用问题 1,架空层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但是目前开发商将归业主所有的架空层分别作为开放式社区服务站、开放式居委会、开放式社区健康服务站、物业用房、公共厕所。侵占了业主公共空间。 三、配电房位置配置问题: 1, 销售宣传与现实不相符,虚假广告宣传,存在违规。 四、买卖合同涉及霸王条款 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第一条关于销售承诺和使用承诺的补充约定之3,“出卖人有权对项目、楼栋命名,并在楼宇外墙或屋面设置出卖人企业名称、项目注册名称或推广名称组成的标志牌和logo”.买受人允许出卖人在外墙、屋面和公共区域无偿设置本项目住宅、商铺和车位的销售广告。”小区建筑产权归小区业主所有,建筑物命名权归业主所有,不应归出卖人所有。 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之4买受人未进行公共面积分摊的场所、设施如停车场、会所、架空层、人防车库、地下空间、工具间等,其所有权、收益权、管理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将上述不动产出租或出售,并与需求方签订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属于全体业主出钱购买的公共场所,所有权、收益权、管理权归出卖人所有?可以经业委会同意授权给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涉及的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与房产出卖人无关。 龙光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品牌地产开发商,不经业主同意擅自修改规划设计图纸视政府备案职位为无物。白字黑字设立广告虚假宣传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侵占业主的对架空层的所有权、签署霸王条款视法律为无物。枉顾一千多户业主三四千人的集体利益,恳请东莞市领导及市各监管部门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予以公示严正处理以达公正之目的。请市级政府部门监督龙光开发商在长安江南大镜楼盘一期二期开发建设中遵守政策法规。
长安镇规划所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关于丽景花园小区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纸变更问题: 经核查,该小区为龙光江南大境花园(二区)项目。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的规定,涉及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方案变更,需要由项目开发方通过网上系统申报,由市自然资源局受理,技术审查通过后,要在项目现场和局网站上进行20个自然日的公示,没有不同意见后批准办理。根据系统显示,该项目共提交过3次规划方案变更,每次都进行了为期20日的公示,均未收有意见。根据该项目第一次上报的规划方案显示,二期1号楼布置有配变电用房,面积793.55平方米,位于1号楼一层的西侧和北侧。项目在2020年5月申请规划方案调整,涉及配变电用房调整,主要是取消1号楼一层西侧部分用房,北侧保持不变,面积减少至707.61平方米。后续的其它变更申请,均没有涉及配变电用房的调整。 二、关于架空层设置社区服务站等设施问题:长安龙光江南大境2期已于2021年10月15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核实。根据该项目已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规划设计要点”中公建配套要求:“社区健康服务站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 项目已批总平面规划图中,社区健康服务站位于3号楼1层,社区服务站位于5号楼1层,社区居委会位于3号楼1层。 三、关于配电房位置问题:根据相关已审批图纸,龙光江南大境二期项目1号住宅楼一层有配变电用房,与审批图纸一致。 四、关于买卖合同、虚假宣传等其他事宜,不涉及规划所职能。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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