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
1.医疗保障政策关系着每个市民,首先新政策推行应该更好的提前普民,如果真正想让市民提前了解,不应该只在东莞医保公众号和官网发布(从浏览量就可以看出有多少人看),虽然在2021.12月初在医保官网和公众号有发布,但并没有提前讲解文件,让民众很难理解政策的具体变化。在2021.12.31时才在公众号有详细讲解,连社保局工作人员也说是在这一天才收到通知,社区社保人员在2021.12.29才参加新政策培训,也未提前告之社区民众。在行政部门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两个部门,但医保是社保的一部份,作为民众都觉得是在一起的。大部份是关注社保公众号,因为方便查社保情况,所以应在东莞社保局公众号也应提前推文解读,或在阳光网和我们的东莞等大媒体提前发布,让更多市民提前了解转发等;就如电动车上牌,为什么要提前到处宣导并有时间过渡,因为涉及到民众影响到民众。 2.在社区购买医疗保险不能累计年限,这条是不合理的,应分类而不是一刀切,像在东莞工作了十几年已累计医保十几年,然后现失去工作到社区购买,却不能继续累计,这样是很不公平的。如果不能累计就是消费险,那应可以单独选择购买,如果捆绑养老险购买,就应该累计年限。应可以根据情况作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选择。面向不同人群不同安排,真正的便民利民。就如曾在工作单位购买过社保后到社区买的,退休年龄是50岁,不然一直在社区购买就55岁退休一样的道理,有分类区别不同人群。 希望相关领导能多加考虑以上情况能新增补充条款,更好的完善,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便民利民。让东莞医保更加前进一步!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该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已在2020年12月10日和2021年8月30日于东莞市医保局官网公示,稿件中已知会政策实施时间。地址:http://www.dg.gov.cn/ylbzj/gkmlpt/content/3/3421/post_3421668.html#3335http://www.dg.gov.cn/ylbzj/gkmlpt/content/3/3597/post_3597447.html#333522、政策实施前已满16周岁且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港澳台未就业人员除外),自动划转至职工医保进行保障。划转人员待遇不变(注:划转人员停保后,重新参保需按照《通知》规定,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按相应规定缴费,无法按划转人员身份再在村(社区)参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划转人员划转至职工医保进行保障,若退休前没有改变参保身份,则以职工身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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