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为群众办实事,能否考虑自建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前情提要:2020年9月23日 6自建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网友提问:随着房价不断上涨,90后、00后都基本买不起房,公积金贷款好多本地人根本用不上,能否考虑自建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设计个适合自建房贷款的方案? 何虹红对此回应道:《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翻修自住住房的。另外,《东莞市贷款办法》也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可以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必要的时候,需要采用保证或其他担保方式。今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也提到,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由于不符合相关法律及政策要求,所以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目前不能办理抵押,在宅基地上建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疑惑:对此问题,我今日再次咨询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回复要住宅性质房产证才能抵押贷款。那我就问下市公积金中心,如果我买得起东莞目前的房,还要去贷款建房吗?还是这个公积金贷款不针对穷人?针对目前农村广泛存在的土地证或其他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目前针对这种经济低迷,市民积蓄不足的情况下,公积金中心是否有考虑放宽自建房公积金贷款,为群众办实事,且能刺激经济,一举两得!请公积金中心书面回复,不用致电回复,因为这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是千千万万百姓的疑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下称公积金)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适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贷款”我中心支持缴存职工因建造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但《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明确指出,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因此非国有性质土地建房和非住宅性质建筑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防范风险,针对来信情况申请建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另提供具有独立产权的住房作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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