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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下桥银门街26号裕泽花园水电费收取高于市价

4life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21:40: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38164
处理用时:12天0小时10分
小区的水电费多年来一直由物业代为收缴,电费为0.75元度,水费为4.5元吨。高于市场价格。
众所周知物业对水电费价格私自进行提价属于违规行为,但是物业通过对水电费提价牟取利益,违规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是否达到违法行为标准?
请相关职能部门能跟进处理,对物业进行水电费收费调查!并杜绝该行为再次发生!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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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转供电主体应按我委发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向专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以下简称分表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对于转供电情况特殊,转供电区域的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确实难以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解决的,转供电主体与分表用户协商,可采用电量分摊的方式解决,不得提高分表用户的电价标准”的规定,被投诉人收取的电费0.75元/度内包含用电管理费用(包括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其收取的水费因该小区输水有二次加压的情况,故在水费内也含有相应加压费用。关于上述收费的内容,被投诉人有在小区管理处作出相应公示,我局对此不予立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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