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执行政策,给小民办理烟草零售证
小民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东莞市拍卖行拍租了南城街道台心路2号1118 1119室(雅园新村B区42栋102 103)商铺,经营零食 酒水饮料 粮油副食及日常生活用品,两个店铺面积157.16平方米每月租金2.7万元人民币(不含物业费)约172元一平方米,店铺为政府物业。小民诚信经营,按时交租给政府。 小民在工商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证后,及时向东莞市烟草局提交了烟草证办理的相关资料申办烟草证,在排了大半年队后,我们终于排到了号,烟草局于今年8月也终于光临了小民小店,却被告知隔壁的"**生鲜店"已在我们前面的时间办好了烟草证,按东莞市烟草局的规定相邻的店铺不能同时办烟草证。工作人员拿着相关文件给小民看,小民在细读资料时发现:生鲜海产品销售点也是不能办理烟草证的,而“**生鲜店”的主要销售品为鲜猪肉 鲜鱼等,就此疑问,小民咨询了烟草局的工作人员被告知:“**生鲜店”不只销售鲜肉 鲜鱼,还有销售蔬菜 水果,所以可以发证。那按此逻辑,小民的这两个店铺在拍租时是以两个店铺拍租的,而且是以政府物业的名义拍租的,现在虽然由小民拍得打通经营,那同样的按此宽泛一点的解释,相邻的不能办理,那另外一个不相邻的,不就能办理吗?烟草局的领导为什么不同意给小民办呢? 小民现在发帖求助,并非是想要求取消“**生鲜店”烟草证,毕竟生活艰辛,生活不易,“**生鲜店”为了这个烟草证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小民希望烟草局的领导大人不记小人过,不因为小民排队申办期间的两个咨询电话而对小民耿怀,真心希望烟草局领导能体谅小民小本生意经营之苦,以宽泛解释政策的角度给小民办理烟草证。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于2022年10月18日反映的办证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第一管理中心派遣两名专卖稽查员对该工单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第一:与您相邻的店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店铺名称:东莞市南城亚非便利店,该店属生活便利超市,生鲜业务非其主营业务,该店符合办理条件。第二:根据《东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已存在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直接相邻零售户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第三:电话业务咨询不影响相关业务的办理。 上述您反映的办证问题已处理完毕。第一管理中心非常感谢您对烟草专卖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其它疑问可拨打我中心电话22112426或打假打私热线1231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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