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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强制性要求员工下班后加班且不予计算工时

WSMYBX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3-04-05 18:02: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95918
处理用时:17小时0分
具体情况描述:举报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企业微信上通知员工票务考试未上60分的员工在下班后跟岗两个小时且不计工时,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8个小时,下班后不计工时跟岗2小时总共10个小时。并且这两个小时没有工时也没有加班费。而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公司强制性要求员工加班且不算工时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第41条规定,构成违法。
恳请相关部门做好监督。保护打工人的合法权益。
问政部门:轨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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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公司详细地址(XX镇街XX路),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为了更好地跟进您的诉求,建议您登录阳光问政重新提交诉求。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4参与

1评论

  • 上善若水-04-21
    哈哈哈,轨道公司咋傻扮懵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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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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