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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应实施政府指导价

KALALAKA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3-06-21 16:33:3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08931
处理用时:4天1小时16分
《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修订稿))已发布,文件中提到,“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这个是不合理的。因为住宅小区停车场不同于外面有充分竞争的停车场,小区停车场具备垄断属性,业主没有其他选择,所以不能给开发商无限制的定价权。


小区开发商一旦拥有了无限制的车位停车收费定价权,那么就不能排除无良开发商为追求暴利,而制定非常离谱的停车收费标准,比如一天收几十上百元。小区开发商基本处于没有竞争的垄断地位,小区业主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再者,东莞的车位售价没有限价,那么就很有可能,开发商制定非常离谱的车位售价,并且制定离谱的车位停车收费标准,这样业主只能任开发商宰割了。


住宅小区车位收费完全市场调节,非常不合理,不对住宅小区车位收费制定指导价,将会存在激化社会矛盾的潜在风险。所以,住宅停车收费,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定价。可以根据目前全市住宅小区的停车收费的市场情况,设定一个政府指导价标准(就像物业收费一样,设定一个最高收费标准)。然后每年或者几年动态调整一次。比如每小时最高多少、24小时内多少封顶等等。各小区根据情况,在政府指导价框架内进行调节定价。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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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停车收费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商住小区等社会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车位权属主体与车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政府定价范围由国家、省制定,市人民政府无权将商住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对您关于将商住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建议,我局将适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您也可以直接向国家或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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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鹰民06-22
    对于停车收费的问题 要看土地的具体性质:如果开始就有土地使用权的当然可以收费。但是:1,公路旁的停车是否应该收费要看路权归谁?2,开发商是否应该收费要看开发商是否把停车权出售了没有?3,凡是公共场所收费的必须由政府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应该是属于社会的共同收入。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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