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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支出收入比商贷按4.9%不合理

Jerris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3-07-20 18:29:5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13789
处理用时:4天11小时37分
尊敬的公积金中心领导,本人想申请商转公,目前商贷利率4%,但公积金中心给本人审批支出时按基准利率4.9%利率来算,明显与本人实际情况不合理。衷心恳请东莞公积金中心响应百姓诉求,尽快改造系统计算逻辑,或出台政策认可商贷利率按实际该笔商贷的执行利率来计算支出收入比,而非按4.9%,积极响应要为民众减负、促进消费复苏的讲话精神,用好用实公积金政策,帮助老百姓可以顺利商转公,减轻贷款支出月供压力,促进消费支出提升,请公积金领导重视,感谢!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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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中心本着惠民便民的服务宗旨不断完善业务,感谢您提出的问题,我中心将根据政策和整体情况认真考虑,在政策未有调整情况下,贷款中商贷部分仍需按照央行的基准利率4.9%计算,给您造成困扰,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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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两句

3参与

1评论

  • 爱莞市民07-28
    支持!简直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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