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业码头至沙角河仔放地笼是否合法?
不懂就问在虎门宏业码头至沙角河仔放地笼是否合法?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地笼是俗语,渔具名称为定置串联倒须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地笼没有列入禁止使用的渔具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769-8571686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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