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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忧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10:15: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21400
处理用时:4天5小时40分
我要申诉:2022-05-02,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桥头广隆百货的路段,当时的我是有戴头盔,车也是有牌照的,速度也是很慢的,当时有拦截的交警,我自觉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于是便很配合的停下车了,当时一位执法人员问我拿身份证,他跟我说循例看一下,考虑当涉及到个人隐私,我当时是有些抵触的,但是执法者说就看一下就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因为想着是我们的人民警察,当然是可以信任的,以为就是查一下身份信息,如暂住证一类的情况,想着大热的天,我们的人民警察也是辛苦了,我们小市民当然要积极配合才是,况且在疫情期间,我们的人民警察实在太不容易了,当时有好多车,即便拦截也没有停,更加肆无忌惮的狂飙,绝尘而去
最近偶然间发现,原来在我的12123上,我居然发现有这么一个不光彩的档案,我申请有关部门帮我撤消这一登记,毕竟在桥头这个城中村,各项设施都不太健全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群众百姓是做错了,初犯者,批评教育就好了,当时我是根据绿灯提示转弯的,如果说错了,那是否应该把人行道上阻碍的乱停泊的汽车给清理走才更为妥当?感觉像吃了苍蝇那般的难受,我支持、信任、配合的人民警察,竟然在背后给我一闷棍,实在让我接受不了,听到我的遭遇,都笑我傻,难道不配合,远远看到就像躲“瘟神”那样才好?那“文明东莞”从何谈起啊?
问政部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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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桥头镇交警大队回复如下:经核查,市民于2022年5月22日18时22分许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桥光大道广隆路段,因未走非机动车道被我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警告教育。如有疑问,请联系桥头镇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33412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不置可否,想说的是他们辜负了我对他们的信任,你告知我有错,批评教育我接受,也会改过,可是你拿了我的身份证,说看看,却入了档案,想,这个城中村,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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