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余额做首付款细则什么时候公布
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份发布了,帐户余额可以当作首付款来使用的政策,为什么一直迟迟没有出细则?现在交了定金就等细则出来签约了,出了政策一直不出细则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请政府尽快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预售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操作指引》在2023年9月25日已对外公布,请登录我中心官网查看详情。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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