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过低影响人才安居立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22〕8号)第一条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请各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相关规定,确定每位职工的工资总额,将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1月9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再发通知,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明确2023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希望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做好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2024年阶段性调整月缴存额为上限31884元适应东莞经济发展需要,更能留住人才在莞安家立业。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中心在2022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1900-27391元。我中心本着惠民便民的服务宗旨不断完善业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中心将根据整体情况认真考虑酌情采纳,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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