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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霸王条款,话务员态度恶劣

.lDfnt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1-16 09:28: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0936
处理用时:5天22小时50分
本人于2023年9月27日从惠州公积金账户转入一笔公积金到东莞公积金账户,由于工作原因从惠州转到东莞工作,惠州公积金也转到东莞,惠州公积金也是公司与个人正常缴纳,转到东莞公积金账户,就变成补缴,不能租房提取,本人不在东莞购房也不用公积金购房,从从惠州转入到东莞的公积金,就变成补缴导致无法租房提取。拨打东莞公积金客服电话,客服人员态度恶劣说:我们东莞本地就是这样规定,你有意见就去省厅信访投诉。
    在惠州都是正常缴纳的公积金转到东莞就不能租房提取,白白送给东莞公积金中心,这种霸王条款符合惠民政策吗?以后谁还敢把异地公积金转入到东莞。客服人员也是相当霸道的说道不服就去省厅信访举报。真的是无语了!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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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市公积金中心】回复如下: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东公积金委〔2020〕1号)第九条规定,租房提取适用于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满3个月,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提取。本办法实施后,符合本情形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您反映客服人员态度恶劣的问题,将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您造成不便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东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回复如下:您于2024年1月16日来电反馈租房提取相关问题,工号11168话务员应答。经核查,话务员按照相关指引解答,并无发现不妥的情况。根据租房提取指引提取额度: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当月不予计算,且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感谢您对12345热线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不断加强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争取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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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参与

7评论

  • 朱和尚04-14
    ****的,赌博输的,财产转移的。养小妾的。工厂倒闭的,人口流出的。新生儿减少的,全靠公积金撑住东莞了,你居然想取公积金,不是要他们的命吗。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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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只哈巴狗01-17
    官大一级,压死人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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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人在厚街01-16
    官不负责任的**作风。领导者********等等。如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遇事不负责任;主观臆断地瞎指挥等。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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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99厚街01-16
    现在的政府有限人员就是*****************等表现形式。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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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案号人01-16
    东莞经济越来越落后,是有原因的,这种典型的不服你就去*****告我,严重的官僚主义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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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啾啾01-16
    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仗势欺人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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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天好心情901-16
    一个话务员都摆这么大的官架子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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