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佳艺缴费不开发票
东莞舞佳艺培训无视国家规定,超额收取课时费用。一次收取120节课,8760元,违反国家规定不得收取60节课以上或超过5000的费用。并在收款后制定霸王条约,恶意扣费。缴费也没有开发票,怀疑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请严查。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东莞舞佳艺培训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经核实,被举报企业的纳税人名称是东莞市南城舞佳艺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4年02月22日为您补开发票1份,发票代码:044002111111,发票号码78917963,价税合计8760元。经与您联系,我们已将处理情况向您进行反馈。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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