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续租条件变更的
最近得知公租房续租条件已做变更,增加了收入和年限的限制。这样会有很多人会被清退出公租房行列。 公租房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如果以年限来作为条件的话,到期之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但是也住不了。这样为了后面排队的人而清退前面还有租房需求的人并不能解决大家的住房问题,反而大批本来符合条件现在不符合条件的租户大规模搬迁,大大的增加了人们的困扰。 我们同样的为东莞奋斗,为东莞纳税交社保,各项条件均符合,我们也有租房的需求,而且先申请的这些人更早的为东莞服务。如果被清退会给大家的生活,学习,工作带来很多的困扰。 建议政府能够考虑一下百姓的不容易,这种你住几年让出来给后面的人住,你自己再去找房子租的的做法并不能解决大家的住房难的问题。建议政府能够增加公租房的投入,如果能再兴建几个像雅园新村这样的公租房小区可以极大的缓解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针对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1日印发实施。现行办法针对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条件新增设置收入线标准,无最长保障时限的限制。实物配租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对象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向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续租申请。经镇街(园区)住建部门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合同。详情请参阅《关于东莞市公租房续租申请有关要求的通告》。网址:https://zjj.dg.gov.cn/zwgk/zfxxgkml/qt/tzgg/content/ post_4125330.html。 您提出有关增加公租房投入的相关意见建议我局已收集登记,相关建议将在住房保障政策制定中予以考虑。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如您仍有疑问,可以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联系电话:0769-2263061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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