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公租房续租条件变更的

康康在东莞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3-03 20:15: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5649
处理用时:4天7小时57分
最近得知公租房续租条件已做变更,增加了收入和年限的限制。这样会有很多人会被清退出公租房行列。
公租房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如果以年限来作为条件的话,到期之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但是也住不了。这样为了后面排队的人而清退前面还有租房需求的人并不能解决大家的住房问题,反而大批本来符合条件现在不符合条件的租户大规模搬迁,大大的增加了人们的困扰。
我们同样的为东莞奋斗,为东莞纳税交社保,各项条件均符合,我们也有租房的需求,而且先申请的这些人更早的为东莞服务。如果被清退会给大家的生活,学习,工作带来很多的困扰。
建议政府能够考虑一下百姓的不容易,这种你住几年让出来给后面的人住,你自己再去找房子租的的做法并不能解决大家的住房难的问题。建议政府能够增加公租房的投入,如果能再兴建几个像雅园新村这样的公租房小区可以极大的缓解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问政部门:住建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针对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1日印发实施。现行办法针对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条件新增设置收入线标准,无最长保障时限的限制。实物配租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对象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向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续租申请。经镇街(园区)住建部门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合同。详情请参阅《关于东莞市公租房续租申请有关要求的通告》。网址:https://zjj.dg.gov.cn/zwgk/zfxxgkml/qt/tzgg/content/
post_4125330.html。
您提出有关增加公租房投入的相关意见建议我局已收集登记,相关建议将在住房保障政策制定中予以考虑。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如您仍有疑问,可以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联系电话:0769-2263061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1评论

  • 康康在东莞03-08
    关于东莞市公租房续租申请有关要求的通告 2023-12-19分类: 通知公告【字体: 大 中 小 】   (二)续租准则   单个续租合同期为3年,总续租期限不超过6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承租人需按照规定申请续租,续租时符合现行公租房办法规定条件的,可改按公租房条件继续保障;续租时不符合现行公租房办法规定条件且家庭名下无房的,可继续按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续租一次。合同期届满后,承租人需腾退住房。 这里不是有要求吗?总续租期限不超过6年。到底以哪个为准呢?
    来自:中国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