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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午休收费是否违反教育部规定

大头明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3-14 09:20: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7317
处理用时:6天7小时26分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 在2023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三条“课后服务内容包括午休、下午课后托管和假期托管。”但2023年12月20日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及第四条“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因此:
1、学校应不得再就午休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2、另东莞市这条规定是否应作出修改。
3、学校让老师加班看管午休是否应当向老师支付合理加班费?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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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午休托管服务不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2023〕60号)制定的在校午休服收费标准同时取消。鉴于东发改〔2023〕60号文还涉及其他课后服务收费,下来,我局将按程序对该文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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