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价黄金首饰欺诈性销售
我家人有2021年3月14日在该商家的误导下购买了标价类(一口价)精品足金手镯,支付了10619元(7700现金,用旧首饰兑换商家回收抵扣2916元),购买时商家没当面称重并告知我们此手镯的实际重量。我家人自试佩戴后一直未有取下来直至2022年2月27日时出现严重变形,我们于当日去该商家等值兑换时取下称重只有8.9克左右,且该商家不给我们按10619元的价值兑换克数重量的首饰。同时该商家的店铺宣传使用的是”香港金六福珠宝”的店名,与其营业执照注册的“东莞市横沥捌福珠宝店”不符,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性销售。这个消费服务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2024年3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依法来到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中山中路17号3号楼134室“东莞市横沥捌福珠宝店”进行检查,该店内贴有“东莞市横沥捌福珠宝店”标识,因暂无相关法律规定店名需与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一致,故我局不予立案。对于举报人要求退款或按价格兑换克数的诉求,商家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失败,故我局终止调解。3月29日,我局通过短信告知举报人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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